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广东弘毅高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对广东弘毅高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8日
如公众对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广东弘毅高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87020640
邮箱:1506792865@qq.com
附件一:广东弘毅高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公示稿
附件二:广东弘毅高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