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新兴县人民医院组织了对新兴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4日
如公众对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新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417098403
邮箱:1634429630@qq.com
附件一:新兴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附件二:新兴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