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组织了对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6月01日
如公众对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417098403
邮箱:1634429630@qq.com
附件1: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
附件2: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